PRINCIPIA · DEFINITION
全等
两个图形全等,是指顶点之间存在一一对应,使每对对应边等长、每对对应角等度——等价地说,一个能不改变形状与大小地叠合到另一个上,记作 ≅。
依赖:距离 · 长度、角。属「派生定义」——把「两个图形完全一样」拆成两句可核对的等式:对应边的距离相等、对应角的角度相等。
定义
设在两个图形的顶点之间给定了一个一一对应。

若在这个对应下,每一对对应边的距离都相等、每一对对应角的角度都相等,就称这两个图形全等,记作 ≅。
对三角形,△ABC≅△A′B′C′ 就是说,在 A↔A′、B↔B′、C↔C′ 这个对应下:
∣AB∣=∣A′B′∣,∣BC∣=∣B′C′∣,∣CA∣=∣C′A′∣,∠A=∠A′,∠B=∠B′,∠C=∠C′.
直觉上,全等就是「一个能搬过去、翻过来,严丝合缝盖在另一个上」——欧几里得的「叠合」,在这里被翻译成六个可以逐条核对的等式。
- 全等 = 相似比为 1 的相似。 全等是相似的特例——对应角相等、且对应边之比恰好是 1。所以第 Ⅳ 公理(SAS 相似公理)一退化(比 k=1),立刻给出「两边一夹角对应相等 ⇒ 全等」。
- 对应关系是定义的一部分。 写 △ABC≅△A′B′C′,字母的顺序就指定了谁配谁——A 配 A′、B 配 B′。换个顺序,说的就是另一种对应,未必成立。
- 不必验满六个。 定义要六项全对,但判定定理(SAS 全等判定、SSS 全等判定、ASA 全等判定、AAS 全等判定、HL 全等判定(直角三角形))告诉我们:只要三个独立的量对上,其余三个自动跟着相等。这正是「三角形刚性」的威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