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RINCIPIA · DEFINITION

相似

两个图形相似,是指顶点之间存在一一对应,使每对对应角相等、每对对应边成同一个比例——形状相同、大小可不同,记作 ∼,那个公共比例叫相似比。

依赖SAS 相似公理距离 · 长度。属「派生定义」——把「形状相同、大小可不同」拆成两句:对应相等、对应边的距离成同一个比例。

定义

设在两个图形的顶点之间给定了一个一一对应。

一大一小两个同形三角形,三对对应角用相同弧数标出,二者相似 \sim。

若在这个对应下,每一对对应都相等,且每一对对应边的距离之比都等于同一个常数 kk,就称这两个图形相似,记作 \sim;这个公共的比值 kk相似比

对三角形,ABCABC\triangle ABC \sim \triangle A'B'C' 就是说:

A=A,  B=B,  C=C,ABAB=BCBC=CACA=k.\angle A=\angle A',\;\angle B=\angle B',\;\angle C=\angle C',\qquad \frac{|A'B'|}{|AB|}=\frac{|B'C'|}{|BC|}=\frac{|C'A'|}{|CA|}=k.

相似正是几何里「放大缩小」的精确说法——形状(角度、各边之比)一丝不变,只有整体尺寸按 kk 伸缩。第 Ⅳ 公理(SAS 相似公理)把这件事立成公理:两边成同一比例、且夹角相等,两个三角形就相似。

备注

  • 相似比 k=1k=1 就是全等 全等是相似「不放大」的特例——对应角相等、对应边之比恰为 11,尺寸也一样。
  • 对三角形,等角与成比例彼此蕴含。 一般图形要「角都相等」「边都成比例」两条都验;但对三角形,由第 Ⅳ 公理可推出:只要对应角相等(其实两组角就够,AA 相似判定),对应边自动成比例——反之亦然。这是三角形特有的便利。
  • 保形不保大小。 相似保持一切「形状量」:角度、各边之比、以及由它们决定的一切(如「是不是直角三角形」)。不保持「尺寸量」:长度按 kk 缩放、面积按 k2k^2 缩放(相似面积比 = k²)。
  • 相似是一种等价关系。 自反、对称、可传递(相似传递)——「形状相同」把所有图形分成一类一类,同类的彼此相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