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RINCIPIA · THEOREM

弦切角等于同侧弧上的圆周角

依赖切线垂直于过切点的半径(切线 ⊥ 半径)、圆心角等于同弧圆周角的两倍圆心角等于同弧圆周角的两倍,含 Thales 直角特例)、同弧所对圆周角相等 / 直径所对为直角(同弧圆周角相等);附录"链式证法"另用 等腰三角形底角相等

陈述

\ellO\odot O 在点 TT 处的切线,TATAO\odot O 的一条弦。把切线 \ell 与弦 TATATT 点夹出的角称为弦切角,记作 α\alpha。再在弦 TATA 所截下的两段弧中,与 α\alpha 同侧(即与 α\alpha 同处于弦 TATA 一侧)的那一段弧之上任取一点 PP,则圆周角 TPA=γ\angle TPA = \gamma 满足

α  =  γ.\alpha \;=\; \gamma.

换句话说,弦切角等于该弦在同侧弧上对应的圆周角——也等于这段同侧弧的一半。

弦切角 \alpha 在 T 处由切线 \ell 与弦 TA 夹出;同侧弧上 P 处的圆周角 \gamma 与之相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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